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是从制度上保障农村地区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必要途径,2010年4月以来,全镇对农村低保整治进行了清理,整治前,我镇共有1595户、1690人;整治后,共有1933户、1992人。本次清理整顿工作中,有1056户、1094人曾经本是农村低保户现仍继续享受低保,今年在原基础上增加了877户、898人。并对不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低保户进行取缔。
通过对申请农村低保户的走访调查、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、填发申请表,经过审核,目前低保证及存折已于6月20日办理完毕,现已在发放中。农村低保工作已圆满结束。